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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光工程:构建一片廉政天空

——大邑县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良策
2000-11-03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

反腐倡廉、从严治党、预防职务犯罪,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。如何积极寻找预防职务犯罪、遏制腐败的方法,如何从源头抓起,自觉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?中共四川省大邑县委积极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、安全的经济环境和健全的法制环境,他们的主要经验是:公开。

公开就是“阳光工程”

职务犯罪有一个共同特点,那就是利用职权暗箱操作,并在暗箱操作过程中搞腐败。中共大邑县委主要领导认识到,要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,必须“打防并举,标本兼治。”几年来,县委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,大胆实践,依法行政,努力闯出一条以“公开”为核心的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的道路。县委书记宋朝华深有体会地说,“公开”是一剂预防职务犯罪的灵丹妙药。

过去由于对预算外的资金缺乏监控手段,界线模糊,底数不清,管理中存在较大盲区和死角,“小金库”屡禁不止,国有资产流失。早在1996年,大邑县就对预算外资金实行专户管理,1998年,又制定了《预算外资金管理细则》、《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》,专户管理面达100%。1999年7月,又制定了“票款分离”等管理办法,并率先设立了“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厅”,为预算外资金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。实行了“统一收费许可、统一收费票据、统一交入专户”,消除“小金库”,把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。此外,他们严明纪律,凡不执行规定,不将收入按期足额缴纳财政专户的,一律视为“小金库”,一经查出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凡公款私存,则以贪污论处。1998年至今,全县归集预算外收入达2亿多元,预算外资金管理的“大邑模式”受到上级的肯定和推广。

政府采购常常为一些干部提供“吃回扣”的机会,大邑县建立了“政府审批立项、纪委监察备案、财政集中办理”的政府采购原则,使过去少数人编制计划的政府采购行为公开化。县财政局设立了政府采购办公室,由一名常委、副县长分管,并制定了《大邑县政府采购实施办法》,对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、范围、方式、程序、管理、监督等作了具体规定。对合同价值10万元以上的物资、合同价值5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等500多个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实行政府采购。今年上半年,仅对大型会议进行公开统一采购、定点办会一项就节约资金225.7万元,节约率达33.4%。1998年以来,全县政府采购累计节约资金3000余万元,很好地解决了采购中的“吃回扣”问题。

“给群众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”

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“公开”,就会增强群众监督的力度。

这个县还广泛开展了政务公开和厂务公开活动,加强群众监督。全县345个行政村实行村务公开,把乡镇统筹费、集体经济收支情况等尽可能全面详实地公开。以财务公开为重点,把村务“一本账”交给群众来审计,让群众放心。新场镇桐木村,坚持村务、财务公开,让村民参与民主管理和决策,形成“人和万事兴”的局面。至1999年,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3630元,过上了宽裕型小康生活。全县28个乡镇和县财政、公安、检察等部门实行了政务公开,公开了政务、财务、事务和服务四大内容。县公安局直接将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向群众公开。聘请了62名监督员对警风、警纪进行监督。这个县还在全县61家国有、集体企业中推行了厂务公开,保证了职工民主权利,增强了企业活力。

三年来,大邑县加强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,以事实为基础,公开干部的功过是非。在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开原则,实行群众监督。共实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6项16人,查出各类违规金额1180万元;实现离任审计16项16人,查出“小金库”、挤占挪用等违规金额6016万元。

通过加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,既为纪检和检察机关反腐败提供线索,又使干部警钟长鸣、廉洁自律。

公开,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

项目建设是职务犯罪的多发部位,也是反腐败斗争的打防重点。大邑县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,从1998年到2000年8月末,先后对222项建设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投标;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,还必须签订工程廉政合同,没有检察院的签字,建委不发许可证,工程不准开工。审计建设项目中核减金额超百万元的财政性工程就有9个,共核减资金2150.57万元。既促进了建筑市场风气的好转,又最大限度地预防了建筑领域的职务犯罪。

1998年,大邑县所有改制企业全部实行面向社会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有偿转、并、租、卖,此举得到了全县上下的一致拥护,使59家国企的转换机制顺利完成。斜江水泥厂改制时,经核查评估,将原来60万元的协议转让重新确定底价为360万元面向社会公开竞价转让,结果,在承担债务接收职工安置前提下,以500万元转让成功,比原协议转让增值440万元。县粮油酒公司改制时转让底价为100万元,公开竞价转让,以240万元转让成功。

有关人士说,如果不实行公开转让,就会有上千万元的国有资产白白流入私人腰包,更重要的是,杜绝了转让过程中职务犯罪。

1998年以前,大邑县城镇国有土地开发是各自为政。县委县政府在汲取教训的基础上,大胆把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引入市场竞争机制,对城镇闲置和城镇规划拆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。三年来,公开出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6.36亩,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258万元,比过去出让的同样土地面积使用权增收1700余万元。

做到公正、公平,腐败现象得到遏制,职务犯罪得到预防。今年以来,大邑县职务犯罪仅发现5起,比过去少一倍还多。公开使干群关系更加密切,党和政府的威信逐步提高,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得到保护,1997年以来,大邑县经济保持了持续、快速、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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